肥西县丰乐镇人大完善四项制度 杜绝“举手代表”

08.03.2016  20:21

      一是建立代表活动记录登记制度。 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向代表发放《代表活动手册》,对每位代表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审议报告、提意见建议批评、参加学习培训、调研视察和有关会议等情况如实登记造册,年度人大例会召开前组织考核,评选优秀代表。

      二是建立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季报告制度。 各代表小组于每季度15日前将上一季(年)度代表小组活动情况报送至镇人大办,作为确定先进代表小组及优秀代表的依据。

      三是健全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机制。 按照注重针对性、多样性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定各代表小组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加强活动前专题培训,充分调动代表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发言的针对性和履职的有效性。

      四是健全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表彰奖励机制。 明确优秀议案、建议标准,引导代表选准议题,选准切入点,紧紧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视察,从不同的层面去分析问题,准确把握问题的实质,进而提出具有较高质量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并在年度人大例会上对优秀代表议案、建议进行表彰奖励,切实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来源:肥西县丰乐镇信息站  作者:左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