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保护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措施及成效

14.04.2015  17:52

  近年来,亳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高度重视,多措并举,扎实工作,有效保护了一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力地推动了亳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2项:华佗五禽戏和二夹弦;省级保护项目13项:华佗五禽戏、二夹弦、老子传说故事、大班会、晰扬掌、亳州剪纸、千年古井贡酒传统酿制工艺、捻军歌谣、棒鼓舞、清音戏、九曲黄河灯阵淮北大鼓、拉魂腔,现有18位省级传承人;市级保护项目已公布第一批次17项,第二批次已公布21项,第三批次已公布17项;县(区)级共公布非遗保护项目69项,其中谯城区公布6项,利辛县17项,涡阳县21项,蒙城县25项。2013年7月,我市共有21项市级非遗项目申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

(二)主要做法

1、深入挖掘,认真搞好资源普查。为全面摸清我市非遗资源状况,近年来,我市三县一区文化工作者深入田间地头,广泛开展了非遗资源大调查,仅华佗五禽戏一个项目就保存了上百G视频、音频资料。通过普查,认定和抢救了一批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较为全面掌握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我局已经组织开展了2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定,共公布确定了38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评定工作正在进行,预计10月份可完成初评并向社会公示。

2、政府主导,切实抓好传承保护。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遗的传承和发展,要求把华佗五禽戏作为全市各武术学校必修课程,在全市积极开展华佗五禽戏“五进”,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活动,五禽戏成为全市中小学生的课间操。在全市开展各级全民健身运动活动中,均把华佗五禽戏表演列为的活动主要内容。从2009年起,亳州市政府与安徽省体育局、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举办全国“华佗五禽戏养生节五禽戏大赛”,同时举办华佗五禽戏养生论坛,已连续举办三届,对华佗五禽戏弘扬与传承起到很好推动作用。2011年,市政府把弘扬与传承二夹弦、华佗五禽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编入《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亳州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3、创新方法,注重保护与利用相结合。一是坚持项目传承与保护相结合。近年来,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最初的唤起民众保护意识的宣传,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名录的建立;从各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与保护,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护的建立与整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念不断深入人心,同时我们积极探索非遗项目和演艺、旅游结合发展的路子。在花戏楼、华祖庵、粮坊会馆等景区内开展五禽戏、二夹弦等展演,进一步普及公众对非遗的了解。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建设。目前,全市共建设华佗五禽戏晨练点86个。“亳州传统华佗五禽戏养生俱乐部”被批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谯城区文化馆开设了“亳州剪纸”培训班;利辛县程家集镇依托淮北大鼓、拉魂腔等组建了“非遗说唱团”长期活跃在基层,该团被省文化厅评为“百佳院团”。传习基地、传习点的建设,为众多非遗项目搭建了保护传承的平台,为传承人提供了传道授业的舞台。三是加强交流展示,凸显亳州文化特色。近年来,我们充分把握时机和节点,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和展示。2012年6月,第七个中国文化遗产日安徽省主场城市活动在我市举办,整个活动围绕“天下道源·曹操故里·中华药都·养生亳州”的城市定位,以“保护文化遗产,健康快乐旅游”为主题,精心组织了启动仪式暨文艺演出、全省文博知识竞赛、“鉴宝江淮行”走进亳州、现场咨询展示活动等五大活动。市政府与文化厅签署了《安徽省文化厅 亳州市人民政府加快发展亳州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合作协议》。我们还组织华佗五禽戏、二夹弦、亳州剪纸等项目参与第九届安徽省花鼓灯会、第六届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暨全省民营戏剧院团优秀剧目展演、首届中国(黄山)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大展等活动,获得好评。2013年,亳州剪纸走进安徽画廊,五禽戏、二夹弦拍摄为《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片等,展示了亳州文化的独特魅力。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通过扎实推进和不断探索,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关注和解决。一是民间文化艺术传承青黄不接。城市化、信息化改善了人们的物质生活,同时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受到影响,造成城乡居民的民俗传统观念日益淡化。同时,民间老艺人大多年事已高,而年轻人受市场经济和当前就业观念的影响,学习和继承传统文化艺术兴趣不高,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萎缩、甚至消失。二是保护机构缺失和人才队伍缺乏。目前,全省各市县非遗保护职能大都由各级文化馆承担,亳州市级文化馆既没有阵地也没有机构,仅市文化旅游局内设“文化艺术科”承担着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重任,县区级保护工作机构尚未建立或健全,也没有专门工作人员,只是临时指定人员负责,保护工作队伍存在数量上不足、质量上不高、流动性大、专业基础薄弱等问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能适应非遗保护工作的需要,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水平亟待提高,亟需建立一支对非遗工作充满热爱,具有非遗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非遗保护专业人才队伍。三是非遗保护经费不足。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不强和地方经济基础薄弱等原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投入与实际保护所需资金仍存在很大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坚持依法保护,科学保护,以非遗项目体系建设、传承人命名和培训为核心,以抢救濒危项目和生产性保护为重点,以传承基地、示范区建设为依托,以展示展演展销展览为载体,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并重、坚持传承与保护并重、坚持静态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并重、坚持宣传和对外交流活动并重,保护利用、传承发展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一)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传承保护社会共识。利用“文化遗产日”和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演、论坛、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开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大展”、“传统音乐舞蹈展演”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二)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供传承保护人才支撑。首先,加强传承人队伍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为传承人开展传习工作提供保障,积极开展对传承人的政策培训等,让其及时了解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更好地促进传承工作的开展。其次,强化对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形成一支专职的保护队伍。第三,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密切协作,建立相关的研究、培训基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专业人才。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提高传承保护利用水平。一是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机制。在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名录体系建设、传习场所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建设力度和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二是加强各级名录项目的保护工作,对已入选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行分类指导,深入研究保护方法和措施,开展有针对性的保护,对于具有市场开发潜质的传统手工技艺和民间艺术,合理开发利用,在生产中加以保护。三是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建立健全针对民间工艺大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和激励措施,特别是重视对年事已高的传承人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的收集,资助传承人开展授徒传艺、教学、交流、展示等活动。四是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的融合发展。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融合发展,打造融“保护、传承、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具有亳州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品牌产业,努力建设特色文化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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