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促进均衡发展

03.03.2016  10:12

    2015年以来,亳州市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抓手,通过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推进中小学国学经典教育、推进中招制度改革、规范义务教育招生、改革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开展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试点等举措,促进了教育均衡发展。

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更为完善

    亳州市认真落实好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共发放各类资助资金1.05亿元,资助学生7.68万人次;共为2.1万人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52亿元。在此基础上,亳州市在财政收支相对紧张的情况下,出台了《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扶助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就学扶助工作,全市共有7761名学生享受该政策,发放就学扶助资金753.75万元,进一步完善了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中小学国学经典教育有序推进

  在2014年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亳州市持续推进中小学国学经典进课堂工作。2015年秋季学期,全市共发放由亳州市教育局编印的义务教育阶段国学经典学生读本62万册。把国学经典知识纳入当年中考内容,巩固国学经典教育成效。国学经典教育工作被教育部评为“全国中小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案例”,受到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媒体的关注。推进高中阶段国学经典教育,组织高中阶段国学经典教育师资培训班,实现了中小学各学段国学经典教育全覆盖的目标。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改革再度发力

    2015年,亳州市继续实行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县区初中应届毕业生自主招生、初中学校校长实名推荐招生、特长生面试招生与全市统一考试招生相结合的办法。积极探索省、市示范高中学校用于农村定向招生指标二次分配办法。取消“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示范高中学校停止招收择校生。中职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招生工作更为严谨。取消历届生不能报考省级示范高中的限制,把历届生纳入省级示范高中统招计划录取。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更加规范

    2015年,亳州市加大工作力度,更加关注特殊群体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坚持合理划片、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保证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渔民子女与流入地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了教育公平。

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日趋多样

    亳州市积极探索,组织开展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和学分制试点工作。争取省教育厅支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项目11个,创建市级重点专业15个。坚持“两条腿”走路,升学与就业并举,2015年全市职对口高考本科达线率35.1%。组织中职学校两次举办毕业生供需见面会,中职毕业21911人,就业21254人,就业率97%。

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率先试点

    开展教师管理工作专项调研,摸清全市教育基本情况,实行城乡统一的教师职称比例设置;加大教师补充力度,争取三县一区全部实行“特岗教师”招聘计划。确定蒙城、利辛两县为全省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试点县。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调配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通过调任、支教、送教、走教等方式,交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3900多人,交流比例均达到10%。(陈显峰   特约通讯员:张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