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交警网络服务平台开通在线缴款功能

26.10.2016  06:36
  车主在家可缴交通罚款
  记者昨日从合肥交警部门获悉,今年4月11日开通的“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服务已正式开通在线缴款功能,合肥市车主在处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时,不用出家门就能完成车主本人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并完成缴款。
  据了解,自合肥“安徽省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业务开通以来,截至10月19日,共有55万个人用户完成注册,办理机动车预选机动车号牌2219笔,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40笔;办理驾驶证考试预约765123笔,补、换驾驶证64笔;办理电子监控违法处理11618笔;其中驾驶证考试预约,所有科目考试完全实现互联网办理。
  据交警部门介绍,即日起,该平台开通交通违法在线缴款功能。车主用电脑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或手机进入“交管12123”客户端,就可完成本人本车6分以下(含6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并缴纳罚款。此外本人因交通违法被交警部门依法裁决的交通违法记录,也可使用本平台缴纳罚款。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ah.122.gov.cn),在页面最下方选择“违法处理业务”中的“电子监控处理”,根据提示完成。“交管12123”手机客户端登录后直接选择违法处理、选择本人名下车辆、选择本地或者异地违法后根据提示完成。直接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选择“缴纳罚款”。
  交警部门提醒车主,需要注意几点事项:1、仅可使用用户驾驶证处理本人机动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2、可处理用户本人机动车安徽省范围内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罚款不超过200元)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其它记录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3、对于用户驾驶证累积记分将超过12分(含12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请用户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注册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