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未来五年将培养百名专家型名师

09.12.2014  13:52

日前,蚌埠市出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后五年教师队伍建设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设一支以100名专家型名师、800名学科带头人、2000名骨干教师为主体的教师梯队,造就一批教育教学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四大工程引领”教师专业水平提高

全面实施新任教师培养工程。通过4大模块、18个培训要点和结对导师的指导引领,帮助新教师养成良好的教学行为规范和实践能力,夯实专业基础,顺利完成从入门到入职的转变。深入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创新培训方式,规范培训内容,科学完善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分类分层开展培训,逐步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建立中小学骨干教师异地培训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境外培训模式,开展中外联合培训,把优秀外籍教师请进来,把优秀教师送出国门,提升教师素质。加强农村教师、特殊教育教师和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普遍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培训。加快推进“三名工程”实施。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本土教育专家队伍。以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为引领,以名校长、名师、名班主任工作室为依托,以学科为纽带,构建跨学校、跨区域的学科教研和学术交流平台,和带动一批学科教师、班主任和校长快速成长。

城乡交流”推进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城乡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县域、区域内科学合理的教师轮岗交流机制,每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交流人数占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推进城区学校间、农村学区学校间的教师定期交流,实行县域、区域内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引导、鼓励优秀教师到乡村薄弱学校或教学点工作。推进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试行校长任期制和定期交流制,校长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的原则上应予以交流。积极创造条件,促进教师编制、职称随教师交流而流动,鼓励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到农村学校任教。由城镇学校到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农村学校进行交流的教师,其原聘教师职务和工资待遇继续保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城镇的示范高中、特色学校、幼儿园要与农村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对口支援关系,通过构建“城乡学校共同体”,加强农村薄弱学校建设。

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和待遇

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和依法治校工作,完善教职工参与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长期在农村基层从教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教师,实施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额外单列农村艰苦学校教师津贴,逐步提高到每月人均约500元,用于发放生活补贴。具体标准由县区按学校所在乡镇艰苦边远程度不同,特别要向村小和教学点教师倾斜。农村学校的新招聘教师,第一年按明确的岗位确定工资待遇。加快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步伐,逐步解决农村教师住房问题。通过建设、购买、租赁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保障力度。落实教职工健康幸福工程,关心农村教师身心健康,每年为农村教师进行免费体检。确保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提高10%和特教津贴按基本工资15%发放的政策落到实处。

通过五年建设,力争使蚌埠市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形成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队伍结构和城乡分布结构,形成更加开放、更具活力的教师工作体制机制。(特约通讯员:王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