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五举措推进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马鞍山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民族关系状况分析会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座谈会精神,学习“芜湖经验”,多举措谋化和加强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组织领导。各县、区不断充实和加强社区民族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发挥社区民族工作协调联席会议的作用,把辖区各相关单位纳入创建活动之中,明确社区有专人负责民族工作,有全年民族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指导。
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在社区内主要道路、主要出入口设置宣传标语、宣传横幅,在社区“少数民族活动之家”广场设置宣传展板、宣传橱窗,在社区办事大厅设置电子显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有关法律法律和“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同时,注重调动社区群众文艺团体积极性,自编自演富有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宣传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例和典型。
三是进一步加强服务社区少数民族群众。在社区办事大厅设置专门办事窗口,方便少数民族群众办事,提供劳动就业、技能培训、卫生保健、子女入学、法律维权等方面优质服务。在少数民族较聚居的花园、西湖花园等社区,利用数字城管网络,搭建少数民族电了信息平台,建立辖区少数民族基本数据库,及时了解掌握少数民族特别是困难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和困难,做好服务工作。各县、区设立专门资金,用于定期走访慰问社区困难少数民族群众,不断满足辖区少数群众在清真饮食、殡葬服务、欢度民族节日等方面需求。
四是进一步加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投入。投入40余万元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用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县区均投入专门经费,对辖区内创建活动予以大力支持。雨山区、花山区分别拨出专款对花园社区、西湖花园社区“少数民族活动之家”进行升级改造。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投入达150余万元。
五是进一步加强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创建活动中,进一步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基础台帐,对辖区内少数民族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挥社区网格管理员、楼栋长和志愿者的作用,加强动态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