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局直各单位:
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要求,现就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政部财会〔2017〕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工作要求
1. 精心组织编制报告。各单位要提高对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加强内部控制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审核、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2. 及时准确报送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当在认真学习《指导意见》和《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基础上,按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并按照本通知及附件要求及时编制和报送内部控制报告。
3. 加强分析完善内控。各单位要在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内部控制重点、难点问题的分析及评价结果的应用,并通过指导和监督检查推动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问题整改,逐步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三、报送要求
1. 报送时间要求。各单位请于4月17日前完成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并将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主要负责人签字及盖章)和电子版报送省粮食局。
2. 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省粮食局将探索建立内部控制工作联系点制度,通过工作联系点示范引领,带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面实施好《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附件: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安徽省粮食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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