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了老赖七天,还了欠款七万
16.10.2015 15:3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欠银行贷款帐想赖,被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直至被法院强制拘留七天后才将欠款7万元还清。2015年10月14日,被执行人朱某的妻子将7七万元执行案款交至金寨县人民法院,并向法院具结悔过,申请提前解除对朱某的拘留。
2013年8月,为了周转资金,朱某从金寨县邮储银行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银行多次催要,但朱某想“赖账”,拒绝归还欠款和利息。2014年10月,经金寨法院判决,朱某应归还银行欠款及利息七万元。该案被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向朱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朱某无视法律的威严,仍想抵赖,既不报告财产情况亦不履行生效判决。在法院多次催促、警告无效的情况下,2015年10月8日,金寨法院决定以拒不报告财产对朱某拘留十五日。被拘留后的朱某终于意识到不诚信的严重性,催促家人积极筹备案款。
2015年10月15日,鉴于朱某履行了全部案款,并真诚悔过,法院依法提前对其解除了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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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2015 1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