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永镇乡原乡长陈平任职期间涉及问题资金560余万

05.12.2014  13:42

  昨日,记者从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获悉,该局公告了埇桥区永镇乡原乡长陈平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据审计局公告,陈平在任职期间,存在套取五保集中供养专项资金、挪用资金、超标准列支招待费、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支付费用等8项问题,涉及问题资金560余万元。

   涉及问题资金560余万元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4年7月24日至8月6日,宿州市埇桥区审计局对埇桥区永镇乡原乡长陈平于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通过审计,发现陈平在8个方面存在问题。

  在埇桥区官方网站上,该局公布了涉及问题资金的具体类目及金额。据公告,陈平在任职期间,套取五保集中供养专项资金145028元,使用不合规票据支付费用168065.50元,挪用资金1537733.35元,超标准列支招待费485059元,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拆迁补偿款1128499.38元,违规向非预算单位支付费用135000元,支付工程款1700328.80元支出手续不健全、缺少工程监督审计,应计未计固定资产304118元。涉及问题资金总额为5603832.03元。

   纪委表示尚未接到审计材料

  昨日,记者从埇桥区审计局获悉,陈平任职期间,对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向非预算单位支付费用、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应负直接责任,对其他问题应负领导责任和主管责任。

  对上述问题,埇桥区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并对涉及的问题资金做出相应处理。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埇桥区纪委,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纪委目前还没有接到上述材料。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了埇桥区永镇乡政府,工作人员表示,对这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永镇乡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并制定了《永镇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追究制度》。(记者 周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