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自掏腰包10万元 义务普法30年

30.06.2016  15:05

 

  薛金珉为青少年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在“梨都”砀山,提起薛金珉,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今年81岁高龄的薛金珉,自掏腰包10万元,义务普法30年,行程8万余公里。有人说,他是现代的“燧人氏”,让法律的火光照亮了砀山的每一个角落。

  薛金珉原系宿州市砀山县卫生防疫站副主任医师,离休后,他离而不休,一直热心于宣传卫生防疫、卫生保健工作,曾多次受到国家、省市县有关部门的表彰。1987年的一天,当他看到邻居家的一名青年因不学法、不知法,走进法律的误区而自毁前程,给社会和两个家庭带来严重危害之时,薛金珉感到痛心不已。

  当了多年医生的薛金珉突然感到,“普及法律知识比普及卫生保健知识更重要”。于是他毅然决然决定“转行”,来到砀山县普法办公室主动请缨,申请当一名普法志愿者,他要用普及法律来“治病救人”。

  一个离休老人,既无宣传资料、又无经费保障,要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谈何容易?倔犟的薛金珉不为困难所吓退,没有资料,他向砀山县司法局求援,到砀山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搜集案例,并自费订阅报刊杂志,编写、整理、剪贴有关法制道德方面的内容和典型案例。

  他发现个别中学生存在早恋、拜把子、喝酒、抽烟等不良行为,就自编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讲材料,主动与一些学校联系,给学生上法制课。他利用大量的案例、结合当前学生中存在的不良行为,教育引导学生认真学法,做守法的好公民。

  薛金珉的宣讲丰富而生动,没有空洞的说教,学生听了入脑、入心。课后,有的学生还单独找到薛金珉,主动把自己存放的管制刀具交出来;还有不少学生长期与薛金珉保持电话联系,把自己不愿说给老师、父母的话说出来。

  凡是薛金珉到过的学校,学校老师和学生家长都普遍反映,“薛老的法制教育活动很管用,学生听了薛老的法制课,变得更懂事了,学风校风也有明显改观。”

  薛金珉普法取得的效果,让他更加坚定了普法信心,也更加激发了他普法的积极性,甚至到了有点痴迷的程度,因此人送外号“薛积极”。

  “薛积极”普法有几个特点:耳灵、腿快、手巧、招多。他善于调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哪个地方拆迁有阻力、哪个学校学生有“坏毛病”、哪个部门要开会,他都会主动去做法制宣传工作。

  在他家里,存放着不同年代做普法宣传的“特色坐骑”十几部。一开始是自行车,后来是汽油助力车,再后来是电动自行车。随着时代的变迁,他的“坐骑”也“与时俱进”。

  薛金珉为社区居民宣讲普法知识

  说他的“坐骑”有特色,是因为他的车上有很多自装的“部件”:有装宣传材料的篮子,有装宣传器材的布袋,有挂宣传条幅的挂钩,有装宣传图版的架子……他的坐骑停放到哪里,即使不见人,人们都知道这是“薛积极”的普法“小篷车”。

  自1987年至今,30年来,薛金珉为普法花费了近10万元,行程8万余公里。砀山县16个镇(园区)、380个村、230个学校和机关留下了他的足迹,义务为群众放映健康科教片450余场,在砀山县电视台开展电视讲座1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200多万人次。

  耄耋之年情系普法、执着普法,服务社会、让爱前行,薛金珉因此先后被评为“全国离退休干部先进个人”、全国“最美志愿者”、安徽省“十佳江淮优秀志愿者”、“宿州乡贤”,并当选为今年4月“安徽好人”。

  面对诸多荣誉,薛金珉老人没有自满,发自肺腑地说:“希望在有生之年多为家乡做些实事,将义务普法的公益事业进行到底,让城乡的每一名学生、每一位居民都能健康、平安生活。” (杨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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