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法院借力新媒体开展禁毒宣传呈现新常态
安徽法院网讯 5月22日上午,张某书、谷某彬等六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上诉一案在临泉县法院第二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这是继4月2日临泉法院在全省率先利用新浪官微对重大毒品犯罪死刑案件进行“同时空、点对点”全程同步图文直播后的又一次利用新媒体庭审直播,标志着临泉法院利用官方微博直播庭审逐步成为禁毒宣传新常态。
上午9时,临泉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开始同步直播原审被告人张某书、谷某彬、张某军、谷某举、韩某、咪某香贩卖、运输毒品上诉一案。原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谷某彬等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共同出资,通过张某书、咪某香组织货源,非法购买数量大的毒品用来贩卖。张某书、咪某香负责从老挝组织毒品,谷某彬等人负责接应。2013年5月1日,公安机关将谷某彬等人抓获,现场查获毒品吗啡7包,净重计6978.3克。原审法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谷某彬死刑,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书死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张某军、谷某举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韩某无期徒刑,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咪某香十五年有期徒刑,对上述被告人还分别并处没收财产的财产刑。在审判长的引导下,控辩双方开展了针锋相对的交锋,整个庭审持续至12时54分,历时三个多小时。临泉法院官方微博对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审判环节进行全程图文直播,共发布48条微博,51张图片,三小时内的微博阅读量达5000余人次,引起众多网友的围观,许多网友纷纷点赞、评论。
新媒体时代,公众对法院公正审判、公开审判的期待越来越大。临泉法院不断探索司法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临泉法院自2014年开通新浪官方微博以来,积极探索微博发展新形式,开设了法院动态、禁毒常识、禁毒动态、法院文化、普法小常识、庭审直播等近10个版块。截止目前,临泉法院已对18起案件进行了全程庭审直播,微博成为我院司法公开的“标配”。通过微博,搭建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平台,传递工作信息,在第一时间内与网友平等交流、深层互动。微博庭审直播真正做到把庭审曝光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主动掀开司法审判活动的神秘面纱,这不仅加强了司法领域中的人权保障,也有效监督和约束了司法审判活动。临泉法院由最初的尝试探索到如今的规范常态,既是司法自信的体现,同时也是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又一能动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