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全面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

11.12.2014  17:00

      为进一步提升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效能,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准确性,推动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根据《临泉县城乡低保民主评议暂行办法》(临政办[2014]25号)文件精神,近期,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带队,抽调低保办及各乡镇民政所工作人员组成4个工作组,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此次清理整顿工作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计划利用两个月的时间,以集中核查、乡镇自查、年度审核的方式,对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城乡低保标准、“人情保”、“关系保”、骗保、漏保、村(社区)干部及其近亲属享受低保未建立备案制度、户主死亡未及时注销并更换户主等违规享受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
      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县纪检监察、财政、民政、审计等单位将抽调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审核小组,对各乡镇贯彻落实《临泉县城乡低保民主评议暂行办法》情况划片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按规定程序执行“两评议一审核三公示”的乡镇或村,责成乡镇政府重新组织评议,落实审核审批,并给予全县通报批评;对不能长期公示低保对象的村,要求乡镇政府加强监管、组织核查,责成该村及时整改,上报整改结果;对在民主评议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对象选择不准确,出现优亲厚友、违规办理人情保、关系保或工作不力出现“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通知乡镇政府追缴违规资金,限期退还县财政专户,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情节较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此次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实行百分制综合评估排序,评估结果全县通报,对后三名的乡镇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上报单位:临泉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王成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