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安徽现代物流中心库等企业省级储备粮(油)承储资格有关事项的公示
04.11.2015 08:27
本文来源: 粮食局
根据《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办法》和有关规定,经10月30日局长办公会研究,拟授予安徽现代物流中心库等101户企业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拟授予安徽省机械化粮库等10户企业省级储备油承储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11月3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等方式向安徽省粮食局仓储处反映。
电话:0551-62870502 传真:0551-62870531
附件:1.拟授予2015年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企业名单
2.拟授予2015年安徽省省级储备油承储资格企业名单
3.安徽省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认定公示反馈意见表
安徽省粮食局
2015年11月2日
附件下载
本文来源: 粮食局
04.11.2015 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