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报专文介绍谯城区优抚工作

27.11.2014  12:29

  日前,《中国社会报*安徽民生》专刊刊发文章报道谯城区发放优抚补助惠及退役士兵。

  文章介绍,谯城区自2011年8月1日开始,对年满60周岁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生活补助。自2014年10月1日,补助标准由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每月补助10元提高至15元,3年来已经累计审核认定4895人,最短的服役7个月,最长的服役11年,已发放补助1088万元。

  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老义务兵需按照属地原则,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村(居)委会初审、乡镇(街道)审核,区民政局集体认定,符合条件的由财政部门委托金融机构打卡发放。

  据了解,谯城区一直把拥军优抚工作作为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好落实,《中国社会报》、《中国民政》、《中国双拥》、《安徽日报》等中央和省市媒体已经多次刊文介绍该区优抚工作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