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安区贯彻落实《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

09.03.2016  09:56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6年1月1日正式施行,六安市金安区民宗局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办法》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认真学习《办法》。专门召开学习会议,做到真正吃透新精神,准确把握新政策,主动适应政策的调整和变化。二是大力宣传《办法》。在政府网上公开民族成分更改的条件和所需材料;做好向乡镇(街)的宣传,及时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政策传达给广大群众,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三是严格执行《办法》。要求工作人员认真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做到准确无误,严把民族成份变更的“入口关”,同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对于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群众,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