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虚构被保险人信息 被罚款50万
11.10.2014 18:10
本文来源: 安徽经济新闻网
10月10日讯近日,记者从保监会获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于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经营期间,通过修改、编造被保险人信息方式虚构被保险人,承保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导致保费收入数据不真实,对其进行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有关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信息不真实,真实保险标的不存在,相关业务不应视为真实保险业务,且虚假保费收入金额较大,业务数据严重失真,有关违法行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发现业务指标异常后未有效履行管理职责,对违法行为的存续负有直接责任,并且不存在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应当依法减轻或免除行政处罚的情形。此外,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不是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有关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辽宁保监局对中国人寿辽宁省分公司做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编:孙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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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2014 1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