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因纠纷殴打过路老人受审

15.01.2015  13:50

  妻子喊出一句“非礼”,丈夫宋某便认为六旬老人钱某对妻子图谋不轨,遂与朋友武某殴打老人,并将其推倒在地后离开。老人在医院治疗3个月后死亡。1月14日,合肥市中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宋某、武某二人均为41岁,其中,宋某曾因盗窃罪、抢劫罪被法院判刑。法庭上,二人对检方指控其涉嫌故意伤害罪不持异议。

  2014年5月3日16时许,武某、宋某以及宋某之妻李某(另案处理)三人驾驶一辆轿车到瑶海区白马服装城购物,并将车停放在某小区地下停车库。三人购物后步行至火车站站前路与胜利路交口在建工地围墙边时,李某与自东向西步行的被害人钱某发生碰撞。双方发生撕扯,宋某遂和武某将钱某推搡、踢打倒地后离开现场。

  钱某被送至医院时,已处于初步昏迷状态,3个月后钱某死亡。经鉴定,钱某系重度颅脑损伤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宋某、武某二人于同年5月13日被抓获归案。

  法庭上,宋某称,自己和武某走在前面,妻子在他们后面10米处行走,期间突然听到妻子喊了一句“非礼”,他们立即返回,发现一位老人迎面走过来,便与老人发生撕扯。“后来老人拽着我妻子不放,为了将二人分开,我和朋友将老人的手掰开,老人顺势倒地。”宋某说,因感到害怕,三人便迅速离开了现场。

  不过,宋某的供述与侦查机关搜集的路人证言有较大出入。一名案发时路过的证人指出,当时老人与女子发生碰撞,期间听到有人说“撞了人还这么凶”之后,又看到一名男子打了老人两巴掌,一分钟不到,老人被打倒在地后,三人离开。

  老人死亡后,宋某已赔偿受害人两个儿子共50万元。

  检方认为,被告人宋某、武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案未当庭宣判。(合肥在线-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