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两淮公司副总昨日受审 涉嫌贪污受贿165万
31.12.2014 14:09
本文来源: News.Hefei.Cc
12月30日,原安徽两淮地质基础工程公司(下称“两淮公司”)副总经理姚某涉嫌贪污受贿165万元一案,在 合肥 市中院公开审理,与其同堂共审的另一名被告人系该案的行贿人之一倪某。
姚某,50岁,合肥人,原系两淮公司副总经理,先后负责南京、合肥两家分公司。检方指控,姚某利用分管南京、合肥两家分公司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分包、资质挂靠过程中,涉嫌收受贿赂款共计95万元。期间,他还指使财务人员,虚构工程,涉嫌侵吞国有资产70万元。
面对检方指控,姚某称,对其涉嫌受贿罪认罪,但认为没有95万元,应该是89万元,另外的6万元属劳务性质,并非受贿。
对于涉嫌70万元贪污的指控,姚某称,此事案发后,他已受到单位的行政降职处分,从正处级降为副处级,且退还钱款,所以这70万元钱款的性质不应再被指控为贪污罪。
倪某是该案中行贿数额最多的行贿人。法庭上,倪某供述,2003年,他与姚某相识。2007年,得知两淮公司承接南京赛世香樟园小区等工程建设项目时,他托请姚某将上述项目中土建安装工程交予其分包。“我们俩当初约定,他把工程给我做,赚到钱好好答谢他,一共送给姚某79万元。”
检方认为,姚某的行为应当分别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倪某的行为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并未当庭宣判。记者 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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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201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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