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东躲西藏拒执行 连带人害怕失信先付款

03.12.2015  18:54
 

  安徽法院网讯  因拖欠货款而最终败诉的尹某某在寿县人民法院执行拘留中,四处躲藏,逃避执行。但连带责任人合肥一家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因害怕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主动履行义务,先行支付了货款。

  2014年4月28日,尹某某以合肥一家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寿县一家水泥预制厂签订了合同书。合同签订后,水泥预制厂按要求将生产的水泥预制板送往工地。然而,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支付相应货款。同年5月25日,经结算共欠货款97970元,由尹某某本人立据出具欠条一张,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加盖了公章。在多次催款无果的情况下,水泥预制厂将尹某某、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并胜诉。法院判令尹某某支付货款,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由于两被告拒不履行义务,水泥预制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了及时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执行线索,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尹某某在乡下干活的工地,但狡猾的尹某某离多远看到法院的警车时,慌忙丢下手中的活,逃之夭夭,瞬间跑的无影无踪,致执行拘留未能成功。申请执行人感到了失望,用求助的眼光看着执行法官,希望能得到帮助。但执行法官没有泄气,灵活办案,把执行的重点对准了连带责任人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公司住所搬迁,法院寄出的材料被退回,无法送达文书。执行法官多方查找到该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后,遂通过电话告知该公司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将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就是通常讲的“黑名单”。公司老总接到电话后,表示积极配合,并很快安排财务人员将执行款全部汇入法院账户。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申请人对法院高效执行非常满意,表示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