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专员办认真贯彻落实专员院长座谈会精神

15.11.2014  04:07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1月15日讯     11月3日,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专员办召开集体学习会,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局专员院长座谈会精神。
  会上,刘树人专员介绍了这次座谈会的基本情况后,重点传达了刘东生副局长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和郝燕湘司长(主任)的具体要求。
  刘树人指出,在局党组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举办司局长理论研修班之后,国家林业局举办专员院长座谈会,充分体现了局党组对贯彻四中全会关于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的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度重视。
  刘树人强调,会上,刘东生副局长从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充分肯定了今年以来森林资源监督战线取得成绩,深入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六个方面的指导性意见。一定要按照局领导的指示要求,认真总结多年来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切实加强与驻在地区各有关方面的沟通交流,创新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要切实牢记法律底线、廉洁从政底线、督查督办是监督工作第一职责底线、实事求是底线、保密底线意识,扎实工作,履好职尽好责。要结合实际,找准问题,重点突破。要抓大案树权威,尤其要在查办由政府行为主导的违法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切实促进地方政府履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上取得新突破,在监督和履约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强与驻地纪检监察、检察院等沟通合作上取得新突破,在宣传造势上取得新突破。通过全方位的创新发展,履行好督查督办各种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第一责任;通过创新,摒弃传统的、落实的监督方法和监督手段,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增强敏锐性、超前性,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通过创新,做到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监督与执法相结合,坚决落实好局领导的一系列批示指示精神。时值年底,各处室要按照工作计划,对一年来的各项工作进行系统的梳理和分析,查遗补漏,总结成绩,分析不足,以创新的精神和勇气,提前谋划好来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力求做到思路新、姿态新、机制新、措施新,推动森林资源监督工作不断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夏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