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专员办与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交流

09.06.2015  23:04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9日讯     为确保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依法将重大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教育宣传到位,乌鲁木齐专员办与新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座谈交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慧永、检委会委员吾甫尔·艾买尔以及反渎职侵权局和侦察监督处、公诉二处三处的负责人,专员办专员刘家顺、副专员张东升以及监督处、濒管处、综合处等同志参加了座谈。
  会上,专员办通报了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重大案件查处遇到的困难以及联合检察院共同办案的想法,检察院通报了近几年参与处理的涉林案件和近期有关工作安排。
      经过充分沟通,检察院与专员办达成共识,初步确定:一、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定期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互通信息,重大案件及时沟通,联合督办。二、相互学习交流。针对涉林案件司法问题,检察院和我办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互相开展业务培训和咨询,提高涉林案件处理水平。三、合力查处重大涉林案件。将正在开展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与检察院牵头,公安、环保、食品药品、国土和林业部门参加,联合开展的“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大对涉林案件的打击力度和社会效力,确保新疆国土生态安全。(肖新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