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法院强制腾空房屋

29.09.2016  00:04
 

  安徽法院网讯  9月23日,泾县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联合县公安局特警大队等40余人,成功执结一起长期非法占用房屋、拒不交付的租赁合同纠纷案,给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敲了一记警钟,彰显了人民法院全力解决执行难的力度和决心。

  2014年,该院受理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大队申请执行夏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要求夏某腾空城区内某处总面积220余平米的房屋。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夏某交谈,做其思想工作,但夏某始终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并声称搬出房屋后无处居住。后来,夏某干脆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长期无法与其取得联系。经调查,夏某在泾县城区内有房子,且经营一家饭店,收入颇丰。夏某出走后,其前妻张某搬到房屋内居住,亦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考虑到该案执行时间较长,为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该院决定启动强制腾空程序。

  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22日下午,该院召开执行紧急会议。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成立执行指挥部,下设稳控组、警戒组、强制搬迁组、监督组及后勤组五个小组,工作落实到个人,并对可能出现的状况执行了具体的应对方案。

  22日凌晨6点,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明带队,与执行人员进入现场,拉起警戒线,劝退无关人员,并安排搬家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室内启动强制腾空。期间,张某企图阻碍执行,稳控组人员见状立即将其带离现场。经执行法官苦心劝说,张某终于愿意配合执行。9时许,执行人员清空房屋内物品。并根据张某的请求,将物品交由张某清点核对后由其自行运走,并将腾空后的房屋交给申请执行人。至此,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