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奖励标准上不封顶 警方欢迎公众举报交通违法
为进一步发挥公众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作用,充分调动公众举报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积极性,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2016年7月1日起,扩大高速公路交通违法举报范围,提高举报奖励标准,增加有奖举报的渠道,不设置奖励上限。
扩大有奖举报范围
在原有举报“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新增“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客车超员”和“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三类违法行为。其中,“客车超员”和“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实行实时、属地举报,由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和各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受理,高速公路支队协调指挥有关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进行查纠和现场处理,并在查实后对第一举报人予以奖励。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举报,采取视频或图片的方式。图片证据应2张以上,并能排除违法车辆正在超车或避让障碍物的情形,还要清楚反映违法车辆车型、颜色及牌照号等信息。视频举报要包含上述图片信息的动态情况。对公众举报的“客车超员”和“遮挡、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受理举报的高速大队对违法车辆及时进行布控、查纠,如需临近高速大队协作配合,可报总队高速支队协调。
提高奖励标准上不封顶
将每条有效举报奖励话费50元的标准调整至每条100元,并取消每月最高奖励500元的上限标准,实行多举报多奖励。
增加有奖举报的渠道
交警总队对“举报平台”进行了升级,调整“交管e点通”举报平台页面设置,同时研发“两微一端”举报平台,更加方便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证据资料的录入。
据统计,今年1至7月份,共受理违法举报2549起,其中有效举报起数876起,已兑现举报人话费补贴43800元。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也都开展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有奖举报,欢迎大家踊跃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