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安徽省开征环保税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记者22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下个月开始,我省对大气和水污染将征收环境保护税,每个当量暂定分别按照1.2元和1.4元收取。
据了解,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现行的排污费将改征环境保护税。其中第六条规定了具体征收的税额标准,大气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2元~12元,水污染物税额幅度为每污染当量1.4元~14元。对授权事项,全国各地需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财政厅副厅长孟照红介绍,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批准,我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适用的税额标准暂按《环保税法》规定的下限标准执行,即大气污染物每当量1.2元,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1.4元。
从收排污费到征环保税,此项费改税对污染防治、环保管理来说意味着重大变化。省环保厅副厅长罗宏解释,过去环保部门收取的排污费,是国家政策规定,现在征收环保税,是依法收税,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刚性管理。从实际操作层面看,过去排污费的收取主要是环保部门对重点排污企业收费,在年初估算一个固定额度收取,并没有覆盖所有存在排污的企业。即将开征的环保税则是根据企业污染因子换算成当量,然后根据标准收税,这就意味着所有产生污染的企业,不论大小,污染轻重,今后都要依法纳税。
征收环保税是否会增加企业的负担?省地税局副局长沈光继介绍,环保税的征收按照国家规定有浮动空间,同时对企业也设置了引导减少污染的措施,比如某个企业今年排污量大缴税多,明年通过技术改进减少了排污量,可按照70%~50%的幅度缴纳环保税。这样的制度,也是引导更多的企业尽量减少污染。
企业污染要缴税,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染是否征税?据介绍,由于城市居民生活垃圾、污水等目前都是集中收集后处理,因此居民生活不涉及缴纳环保税。(记者 郜征)
原标题:下月起我省开征环保税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郜征 编辑:杨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