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团伙配合“上演”交通事故 监控揭露“碰瓷”行为

11.03.2015  13:08

  3月7日,3名来自外地的年轻人在郎溪县玩起了“碰瓷”,不过,他们的伎俩还没得逞,就被郎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通过监控录像及时揭露。

 

  当日15时57分许,郎溪县十字镇大华村村民吕某驾驶手扶拖拉机由十字镇驶往大华村,行驶至十字镇建设西路与红星大道交叉路口路段时,突然一辆自行车的前轮“驶入”拖拉机的后轮下,骑车男子郑某倒地并称手指骨折,吕某在现场用电话将这一情况告诉了他的弟弟,他的弟弟立即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接警后,郎溪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和十字交警中队值班民警先后赶到事发现场,通过调查走访,吕某当时拖拉机上就他自己。当他驾驶拖拉机沿着318国道由东向西行至事故地点时,突然听到自己拖拉机后面“”一声响,他就立即刹车,将拖拉机停下来,下车后看到一名男青年骑自行车倒在拖拉机后面靠公路北侧边缘。“受伤”男子郑某声称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他的手指骨折。

 

  七八分钟后,就在双方争论时,有两名声称是受害者亲戚的男子先后到达现场,其中一位自称是受害者姐夫的男子,执意要求拖拉机驾驶人吕某带郑某去医院检查。吕某遂将郑某带到郎溪县某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医生对郑某的手指骨折部位进行拍片检查时,发现郑某的手指是陈旧性骨折,医生将这一情况及时告诉了事故调查民警。

 

  经过调取事发现场监控录像,民警发现,事发时郑某骑自行车主动将自行车的前轮“驶入”拖拉机的后轮下,“制造”了这起交通事故。根据调查情况,当日,民警将涉嫌“碰瓷”的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抓获,并移交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

 

  经过调查,3月6日,这个碰瓷团伙由浙江杭州来到安徽宣城,3月7日,又辗转来到郎溪县十字镇。为了提高诈骗可信度,“受伤”男子郑某自己事先弄伤了左手小拇指,监控中出现的另外两名男子分别扮演专门负责谈事故赔偿的“老板”和“护理”事故中所谓“伤者”的角色。而且,他们的作案目标锁定在拖拉机等农用车上。

 

  目前,3人交代了合伙“碰瓷”的违法犯罪事实,已被郎溪警方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水恒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