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合谋出老千一人输了15万元 法院判三人犯诈骗罪

03.02.2015  11:48

  方某某等三人分工协作,在赌博中利用遥控器控制骰子,让王某一共输了15万余元。近日,三人因犯诈骗罪被南陵县法院依法判刑。

  2014年2月的一天晚上,王某因手头紧张,打电话向方某某借钱,后者未立即答应。两天后,方某某给王某发了一条微信称,可带王某到赌场上“搏一把”。由于对从方某某处借钱抱有指望,王某答应了。但王某不知,自己正走进方某某挖好的陷阱中。

  在王某未到赌场前,方某某找到李某、颜某某两人,要求对方和其一起在赌博时算计王某,两人听说有好处,均答应。此后,方某某指使李某在赌博时利用遥控器控制骰子,另拿出15万元钱给颜某某,要求后者在王某输钱后,将钱借给对方。此外,方某某又找来两名女子做“”。

  一切就绪后,方某某将王某邀至家中,以推牌九的方式进行赌博。因为王某身上当时没什么钱,方某某便要求颜某某先借钱给他。

  赌博时,李某用遥控器控制骰子点数,被算计的王某在赌博中当然频频输钱。王某输钱后,颜某某便借钱给王某继续赌博,致王某在当晚的赌博活动中总共输掉15万余元。

  王某输钱后没过几天,方某某便指使颜某某在南陵县籍山镇某小区向王某逼要赌债,并对王某进行殴打,要求王某给颜某某出具欠条,并指使颜某某将王某带至籍山镇鲁班商业街的一家担保公司继续逼要赌债。

  2014年3月23日,方某某谎称从鲍某处借款15.5万元帮助王某归还了颜某某的欠款,并让王某出具一张15.5万元的欠条给自己。事后,越想越不对劲的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方某某得知王某报警后,便向王某表明“放弃”上述赌债,并将王某出具的欠条撕毁。

  2014年3月27日,方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此后两天,颜某某、李某陆续归案。案发后,考虑到自己没什么实际损失等因素,王某向侦查机关出具书面谅解意见书,表示对方某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方某某、李某、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赌博的方法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及悔罪表现等,依法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判处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宣告缓刑二年。(芜湖新闻网--大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