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民政局三个“高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0.06.2014  20:00

      近日,马鞍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出台了《马鞍山市2014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立足三个“高标准”,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设高标准。力争今年全市新增养老床位2000张,增长17% ;城市社区助老服务站100%建立;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端口100%建立;2015年底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比率达到85%。进一步完善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高龄津贴制度。在全市各类养老机构普遍建立综合责任保险制度。 二是补助高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养老机构,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和每张床位100元的运营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每张床位5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一定的运营补贴;在5个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每个试点给予10万元补助。 三是投入高标准。市、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安排不低于当年本级留存公益金50%的资金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预算资金2456万余元,比去年增长13% 。

 

 
上报单位:马鞍山市民政局
信息作者:程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