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4000万元生态补偿金拨付六安

19.05.2015  05:01

  继在新安江流域实施全国首个跨省生态补偿试点后,我省将经验复制到省内跨市流域,去年首个省级层面的生态补偿落子大别山。记者5月18日从省环保厅、合肥市、六安市等方面获悉,根据跨市界考核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补偿指数小于1,下游合肥市将补偿资金4000万元拨付给六安市。

  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承担”的原则,我省于2014年出台《安徽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在合肥市、六安市和岳西县启动实施。从当年起,省级设立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2亿元,其中省财政出资1.2亿元,合肥市出资0.4亿元,六安市出资0.4亿元。省财政1.2亿元分配到六安市1.18亿元、岳西县200万元。

  参照新安江流域“亿元对赌水质”的设计,合肥六安两市以淠河总干渠罗管闸为跨市界考核断面,若年度水质达到考核标准,下游合肥市将0.4亿元拨付六安市,否则相反。

  首个实施年度,谁是补偿责任主体?省环保厅、省财政厅出具的水质监测函“一锤定音”,根据2014年罗管闸省控断面监测数据测算,补偿指数小于1,合肥市补偿六安市。

  记者从相关方面获悉,目前补偿资金已拨付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今年4月印发的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使用范围为六大方面,分别是制订流域生态保护和发展规划、监测预警等环保能力建设、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垃圾处置设施建设、工业点源治理项目、生态修复工程。

  生态补偿机制是生态文明制度的一种创新,流域上游一般是贫困山区,担负着保护水源生态的重任,放弃许多发展机会。“大别山区水库,是下游千万亩良田和大中城市的水源地,实施生态补偿将有助于更好地保护,我们将以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六安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