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七名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被通报

07.07.2016  18:26

    根据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安徽省纪委对省直党政机关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了专项整治。7月5日,安徽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7起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7起问题分别为:省供销社财务会计处处长、机关第四支部书记王和义违规兼职取酬、允许配偶在其分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问题;

  省供销社审计处处长褚进乡允许配偶在其分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问题;

  合肥市长丰县司法局原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史志鹏经商办企业问题;

  宿州市就业培训与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主任林成召经商办企业问题;

  淮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设施大队原主任科员程龙华经商办企业问题;

  滁州市林业局原副局长、调研员陈德友经商办企业问题;

  铜陵市环保局监测站原支部书记周疆经商办企业问题。

  据悉,在这7起问题中,有的是领导干部的配偶在其管辖的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有的是领导干部本人在企业兼职但违规获得薪酬,有的是多次投资入股企业且不如实申报,有的是退休后不按规定经商办企业。

  责编:宣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