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徽州公安分局擦亮规范执法牌

13.04.2016  10:01

近年来,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分局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先导性、全局性、战略性位置谋划部署,坚持“五化”措施,全力打造徽州规范执法品牌升级版。分局先后两度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连续15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2015年分局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黄山市政府命名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民警的法律素养是规范执法的基础。该局坚持培训多元化,强化执法主体软实力,建立领导学法等多项机制,领导带头参加法律考试,同时明确:不具备中级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提任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机构和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不得进入公安机关领导班子。该局建立了新法和上岗前法律知识必训必考制度,分层级、分专业进行法律培训,还用执法指导、学法交流、案例研讨、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培养民警学法习惯。每月,警方都召开案件风险评析会,围绕接处警、调查取证、处罚裁量、案件回访等重点环节,动态评估执法风险,由分管领导、办案民警、法制员对执法风险进行点评分析,倒逼民警学法、用法、守法。目前,全局民警通过基本级考试达到100%,通过中级考试的民警达到80%,有2名民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学法是为了用法,该局坚持制度实战化,制定了《所队长办案制度》、《主办民警责任制》、《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及《执法质量绩效考核细则》等,针对关键执法环节和多发易出问题案件,制定了接处警、受案、立案、取证、涉案财物管理等系列规范,着力规范民警日常执法行为,让行为符合规范,让规范成为习惯。

警方坚持管控全程化,强化执法管理监督,建立完善法制员制度,全局11个执法部门共配备2名专职法制员和11名兼职法制员,加强执法办案的初始把关;进一步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挤压了办案“自由空间”,杜绝了执法随意性;建立执法问题督办机制,对日常执法环节中发现问题及时发放督办单,法制、督察联合督办,有效遏制了执法顽症。同时,警方创新执法监督方式,通过一系列信息化系统应用,构建职责明晰的网上执法监督网络,实现执法办案全过程动态监督。

要使各项规定从墙上走下来,关键在于责任落实。徽州公安分局加强执法责任分解,与各执法部门签订执法责任书,严格实行执法质量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案件审核把关责任制、办案质量领导负责制,一句话: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警方还运用网上巡查、视频抽查等监督手段,每月对办案民警执法质量和法制员审核质量进行积分考核,与年终绩效考核挂钩,与4+1岗位争先挂钩。警方建立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双查制度”和“一案双报告制度”,让法纪发力,让禁令生威。2015年以来分局对3起案件进行了执法过错追究,对6名民警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


                        (黄山市公安局徽州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