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设市城市全面实施阶梯水价 合肥以年后首次抄表后算起

04.01.2016  09:40

元旦起, 合肥 市居民用水执行新的价格标准。居民用水价格比以前有所提高。但是,全市千家万户的水表不可能在2015年最后一天完成抄表,不可能实现新旧价格一刀切。那么,新旧价格该如何过渡,又是从何时算起呢?市物价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在实际操作过程,新价格要从2016年第一次抄表以后算起。

根据新规,供水企业直接抄表收费的用户,实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分三级。第一级水量基数每年152立方米(含152立方米),到户价格调整为2.66元/立方米,提高0.35元/立方米;第二级水量基数每年152~240立方米(含240立方米),到户价格调整为3.55元/立方米,提高0.78元/立方米;第三级水量基数每年240立方米以上,到户价格调整为6.22元/立方米,提高2.43元/立方米。

至此,安徽全省设市城市已全面实行了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完成了国家和省下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