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地产商拿1.5亿贷款 银行经理受贿30多万获刑10年半

09.03.2015  12:27

  某商业银行铜陵分行授信审批部经理包某,帮助两家开发商获得1.52亿元贷款,收取30多万元好处费,近日,铜陵中级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包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铜陵中院审理查明,包某“帮助”两家开发商获得1.52亿元贷款后,非法收取了32.7万元的好处费。另外,2009年至2014年,包某在春节期间收取另一家开发企业总计1.6万元的购物卡,总计受贿34.3万元。

  铜陵市铜官山区法院一审以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包某十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包某以工作单位为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从基层做起,部门负责人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提出上诉,铜陵市中院二审驳回其上诉。(记者 乔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