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工作新规出台

08.01.2019  21:40

      近日,国家广电总局对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工作做出了新的规定,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落实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工作的通知》,对本省重点网络影视剧备案工作进行部署。以往,包括网络影视剧在内的所有网络视听节目,均由网络播放平台进行备案,并由提供网络节目的公司以及网络播放平台内部具有审查员资质的团队,对内容进行“自审自播”。而目前新的规定要求,对于重点网络影视剧的剧本及成片都要经省级广电局审核(一剧一审),过审后发放备案号。

      据悉,新规将从2019年2月15日起执行。适用新规的重点网络影视剧,包含投资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网络剧(网络动画片)和投资总额超过100万元的网络电影。对于重点网络影视剧,必须由制作公司通过备案系统提交省级广播电视局审核,审核流程包括在拍摄前对剧本规划的审核以及成片后对上线成片的审核。

      值得关注的是,节目规划备案提交后,在未取得规划备案号前,不得进行拍摄。而在取得规划备案号后进行拍摄、制作完成后,成片需提交省广电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取得上线备案号。网络播出平台进行成片合作,只能采购已经取得上线备案号的节目。

      此次新规的出台,是进一步强化网上网下导向管理“同一标准、同一尺度”要求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国家对于网生内容守导向、强管理、优秩序的要求,有利于网络视听行业整体内容品质的提升和生态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