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去年侦办124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 部分案例公布

19.01.2019  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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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黑恶势力横行霸道,寻衅滋事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也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今日,合肥警方公布自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已破获的十大典型案例。合肥警方针对“套路贷”医疗卫生领域犯罪/农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黑恶势力高压态势,坚持深挖深究,除恶务尽。

据介绍,合肥市已侦办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8件,恶势力集团案件43件,一般恶势力团伙案73件,破获九类案件993起,打处九类犯罪嫌疑人2960人,移送审查起诉九类犯罪嫌疑人2689人。

合公新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赵琳

案例:

庐江县王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2月5日7时许,庐江县公安局接到庐江县某镇卫生院值班医生报警称:卫生院有人送来一溺水的人,现已死亡。接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初查,死者周某身体多处外伤,死因不明。

案发后,专案组迅速成立,将周某被非法拘禁致死案查实。随后,犯罪嫌疑人王某、严某等人悉数落网。

警方查明,自2013年12月以来,以王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庐江县,肥西县、舒城县、长丰县、包河区、瑶海区、蜀山区和经开区等地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开设赌场,以在赌场内放高利贷、抽头等方式牟取暴利,供组织成员个人生活及组织的生存、发展,以赌养黑,以黑护赌。

同时,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在追讨高利贷过程中,王某等人通过捆绑、软禁、滋扰、殴打、打砸等方式迫使他人支付高额钱款,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该团伙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十项罪名。据初步统计,王某团伙已敛财近200万元。

11月30日,王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宣判。王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合肥市打掉的首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是合肥市2018年判决的首起黑社会性质案件。

高新区争夺“倒土场”恶势力团伙案

201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沈某林、董某洋等人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李某进等人因争夺倒土场股权,双方多次产生矛盾,半年来纷争从未停息。   2018年7月11日下午,双方邀约谈判未果,当晚,各自纠集人员乘坐数辆轿车携带大量斗殴器械,在合肥高新区进行聚众斗殴,造成多辆车辆毁损、多人受伤,事情发生后,双方相约私下处理不报警,公然挑衅法律和司法机关权威,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影响恶劣。

7月26日,合肥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并立案侦查。8月2日晚,200多名警力分成46个抓捕组,在合肥、湖北等地对该案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集中抓捕。24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沈某林、王某进等37人抓获归案。

8月7日犯罪嫌疑人董某洋主动投案。此后,专案组又陆续将涉案犯罪嫌疑人许某祥等6人抓获归案。 

目前,该案已经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44人,其中30人被高新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巢湖市向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6年4月14日凌晨,巢湖市城南某小区附近发生一起多人持械聚众斗殴案,一人受伤。接到报案后,巢湖市公安局很快查明该案系向某与周某为争夺赌场利益而组织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查清参与斗殴的双方嫌疑人身份后,警方随后抓获绝大部分犯罪嫌疑人,但主犯向某狡猾逃脱。

两年来,巢湖市公安局从未松懈对向某的追捕,锁定向某的踪迹。4月3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向某在合肥市一酒店内被民警抓获。

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警方初步查实了向某团伙自2009年以来实施的30余起违法犯罪事实。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放高利贷、插手矿山石料经营等手段聚敛钱财,称霸一方,肆意妄为、为非作恶,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生活秩序和相关企业的生产秩序,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目前,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其中组织成员13人,查封扣押房产6处,资金40余万元,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包河区黄某召等人、董某等人恶势力集团案

2018年5月11日,合肥市包河区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被害人董某的家属事后到包河刑警二队来报案,称其丈夫在包河区一赌场内被黄某召一伙持刀砍伤。从报警人提供的伤情照片反映,受害人头部、上身、腿部多处刀伤,伤势严重,凶手手段残忍。

公安机关展开3个多月专案攻坚,成功侦破两个涉恶犯罪集团犯罪案件。警方查明,5月10日晚,董某等人前往赌场在帮助赌场股东看堆(帮庄家吃钱赔钱)时与黄某召发生争执。为争夺在该赌场放爪子利益和地位,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5月11日晚,黄某召一伙纠集多人准备刀具前往赌场,董某、张某、周某一伙纠集多人准备刀具前往赌场,双方在赌场外发生聚众斗殴。黄某召一伙先下手持刀将董某砍伤,董某一方追砍黄某召一伙未果,将黄某召停放在赌场外的宝马越野车砸毁。

警方调查发现,该案主要犯罪嫌疑黄某召纠集孔某、胡某松、杨某浩,以放爪子(高利贷)的形式参与经营黄某等人在包河区牛角大圩附近的赌场。黄某召除在赌场放爪子,还专职在赌场看堆,维持赌场秩序。犯罪嫌疑人董某等人在滨湖一带赌场以放爪子为业,纠集多人在放爪子活动中跑腿、背包、要债、壮势。该团伙涉嫌聚众斗殴、开设赌场案、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毁财案等多项罪名。为了争夺赌场生意,该团伙公然聚众斗殴,严重破坏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专案组查明,犯罪嫌疑人黄某召系滨湖本地人,有多次犯罪前科,外号“八路”,人称“八爷”。黄某召纠集孔某等人长期在滨湖一带赌场放爪子形成恶势力。黄某召除在赌场放爪子,还专职在赌场帮助股东进行看堆,维持赌场秩序,对赌场形成控制,通过以赌养恶、以恶护赌共同谋取非法利益。该赌场经营期间通过抽水非法盈利累计20万元以上。黄某召等人团伙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明显,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查明案情后,包河公安分局立即展开收网行动,陆续抓获以黄某召为首和董某为首的两个涉恶团伙共25人。目前,该案已依法作出判决,其中22人被认定系涉恶犯罪集团成员。

窦某明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办理的一起诈骗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嫌疑人窦某明涉及大量民事诉讼及纠纷警情。侦查发现,窦某明开设“合肥百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涉嫌从事“套路贷”诈骗违法犯罪活动,该公司成员以殴打、撬锁、堵锁眼、送花圈、喷漆、辱骂、纠缠等暴力及“软暴力”方式非法讨债。

2018年2月16日,合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成立专案组对窦某明等人涉嫌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启动了涉黑专案侦查。

通过5个多月的侦查经营,专案组查明:2011年4月,窦某明投资成立合肥百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逐渐将窦某所、张某发、窦某梅、岳某等人招致麾下,形成稳定组织结构。该公司披着合法化外衣,从事非法高利放贷业务。

窦某明等人利用借款人急需借款心理,以“贷款公司放款规定程序”、“银行即将下班,无法放款”、“还要办理委托公证”等理由,诱骗借款人在短时间内签订大量空白借款合同、收条、房屋租赁合同、房租收条等文件,或要求借款人签署虚高金额的借款合同,承诺借款人若按照约定还款,虚高合同作废,使借款人产生错误认识,签署相关文件。之后,窦某明以约束借款人按期还款为由,带领借款人办理房产、车辆全权委托公证及抵押登记,并利用银行的转账、取现等方式制作虚假资金交易流水。

后期,窦某明等人撕毁承诺,一方面在借款人签署的空白借款文件上肆意填写金额,强迫借款人偿还虚高债务;一方面在借款人签署的空白房屋租赁合同、空白房租收条上填写超长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强占借款人房产出租牟利。最后,窦某明利用伪造的借款合同,以虚假诉讼的形式,利用司法机关的裁判实现非法占有借款人合法财产目的。

警方查明,该组织实施犯罪案件81起,涉及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虚假诉讼、非法侵入住宅等数个罪名,涉案资金数千万元。该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性明显,违法犯罪活动均由组织者、领导者窦某明直接组织、授意,指挥严密,准备充分。在“套路贷”诈骗过程中,分工明确,手段多样;在非法讨债过程中,“软暴力”特征明显,滋事行为长期化、手段多样,众多受害人的房产、车辆被非法占有、转让,部分受害人因居无定所或不堪忍受无止境的骚扰而被迫远走他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此外,该组织利用虚假证据提起大量民事诉讼,通过“有效”判决侵占受害人财产,严重破坏社会法治秩序。

4月16日,专案组展开集中收网,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7月,案件移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24日,合肥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窦某明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近期将作出判决。

蜀山区两起医疗领域涉恶犯罪案

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合肥警方对医疗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展开细致的摸排工作。其中,蜀山公安分局通过对两条医院医疗服务领域涉恶线索深度摸排,成功打掉以王某、李某为首的两个涉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破获故意毁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4起。

警方查明,自2017年以来,王某等人成立医疗服务公司,在蜀山区某医院附近进行自营车辆运送病患。为争抢生意,彰显实力,王某等人通过暴力手段逼迫其他从业人员退出竞争,以达到欺行霸市的目的。 

2017年12月份,王某安排吴某等人将该医院内同行的救护车砸毁,破坏车内医疗设备。2018年年初,王某安排吴某等人跟踪卫某的救护车至寿县新桥镇,追逐拦截卫某车辆实施打砸。2018年3月,王某多次在该医院内对卢某、吴某、张某等人骚扰滋事。通过工作,专案组先后抓获王某、吴某、徐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目前,专案组正在对王某等人深挖余罪,加紧完善固定相关涉案证据。

2018年6月份,蜀山区某医院发生的因争抢接送病人生意引发的聚众打架警情。专案组通过外围走访、合成作战等手段,研判出以李某为首的涉恶团伙人员信息和组织架构。

8月8日,专案组开展统一收网,先后在肥东、肥西、长丰等地将李某、等10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查,李某专门在该医院内从事自营车辆病患运送工作,因争夺生意与邵某引发矛盾。李某为实施报复纠集其哥哥李某某等多人到该医院对邵某等人实施殴打。 

为达到垄断经营的目的,王某、李某依托医疗服务公司,纠集多人,多次利用围攻堵截、威胁恐吓等恶劣方式阻拦其他殡仪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正常开展业务,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目前,王某等人案件已公诉至法院等待开庭审理,李某等人案件也已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

肥东县陈某文等人恶势力集团案

2018年6月11日下午,肥东县公安局接报警称:撮镇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撮镇大费村拆迁现场被一群头戴安全帽、嘴戴口罩的不明身份人员打伤,同时行政执法局的车辆也被砸坏,警方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为阻止拆迁工作,以大费村违建户陈某文、唐某能等人为首的犯罪嫌疑人,以维权名义,筹集资金,统一购买烟花、木棍、钢叉等作案工具,对抗拆迁工作。该犯罪集团组织架构清晰,职责分工严密,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唐某能、林某杰等人将大费违建户分成10个小组,每组组员10余人,确定各组组长及组员,并每天安排1至2个小组值班。期间,犯罪嫌疑人多次召集开会,制定“方案”,规定要统一戴头盔、口罩进行伪装,以逃避公安机关打击。

6月10日晚,唐某能得知次日要进行拆迁后,组织上述犯罪嫌疑人对抗拆迁工作。6月11日中午,根据事先安排,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唐某能召集各小组长及组员在大费村塘梢组集合,并约定以“放烟花”为信号,集体攻击拆迁工作人员。犯罪嫌疑人杨某东、何某满等人在大费村漕坊组自家房屋楼顶准备了砖块、烟花等作案物品。15时许,拆迁工作人员对漕坊组已签约的违章建筑拆迁完毕。在撤离现场时,遭到手持“万家乐”烟花、钢叉、铁锹、木棍等作案工具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文等人追逐、殴打,造成多名拆迁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现场的四部执法车辆遭到打砸,涉嫌恶势力犯罪。

案件发生后,肥东县公安局当日成立专案组,通过海量数据分析和视频侦查,最终查清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并陆续将24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12月20日,肥东县人民法院对已开庭审理的19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庐阳区龙某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7月初,庐阳分局刑侦部门通过一起警情分析研判,查明庐阳区北一环祥源广场、财富广场等写字楼内存在多家疑似从事诈骗犯罪活动的小贷公司。

深入侦查后,7月10日上午,庐阳分局刑侦部门组织90余名警力,在庐阳区祥源广场多个楼层(9楼、11楼、15楼、16楼、18楼)查获嫌疑“套路贷”公司6个,控制相关人员133人,查获涉案借款协议300余份,借款电子资料2000余条,涉案电脑33台,以及大量公司账目等电子证据。

2018年7月25日,分局抽调专人,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专案侦查。随着侦查工作逐步深入,发现其中一个“聚峰”套路贷公司经营时间较长、侵害受害人众多,索债警情数量大。遂抽调人员充实专案组,一方面通过梳理警情及查扣聚峰公司逾期客户表,查找受害人,另一方面远赴江西、江苏等地对案件在逃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通过4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侦破以龙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经查明,2015年11月19日,龙某父子两人注册成立“安徽聚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经营金融放贷资质),为获取利益最大化,聚峰公司业务员通过微信群、跑同行、散发小卡片、口口相传等方式广泛寻找借款人,详细了解借款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后录入361平台(收费平台),再由风控人员通过361平台、手机通讯录、水电户号等全面检索、核对、了解借款人借款、逾期、车辆、房产等信息。 

符合放款条件后(公检法、军人不借),确定借款金额,利用借款人急需用钱的心理,直接扣除平台费、服务费、中介费、上门费(共计25%-30%)等各种费用,要求借款人签订虚高、双倍或多倍空白借条、借款承诺书、收条、租房协议等,并让借款人手持虚高、双倍或多倍条和现金拍照固定。所有协议手续仅聚峰公司留存一份,借款人无任何相关协议、手续。放款后,业务员、贷后会跟踪还款情况,视情通过甩单或电话威胁亲属等方式要求借款人还款。若借款人失联,贷后人员就会通过上门、威逼亲属等方式寻找受害人,后随意编造各种理由认定违约,实施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喷字、堵锁眼)、敲诈勒索、虚假诉讼,甚至是抢劫方式强行索债。

警方查明,自2016年10月至2017年7月,聚峰公司借出金额700余万元,虚高合同金额1240余万元,结清金额1062余万元,敛财361余万元。龙某等人非法获利资金,除支付场地租赁等日常费用之外,大部分用于持续放贷的资金周转以及个人挥霍,并以发放工资、提成、奖金等方式笼络和豢养组织成员,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作案工具和活动经费,维系和支持组织逐步发展壮大。 

该组织实施“套路贷”诈骗犯罪过程中,招揽社会闲散人员、前科人员通过暴力、软暴力手段,侵害受害人1016人,其中逾期234人。查实涉及诈骗、虚假诉讼、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甚至是抢劫等违法犯罪事实54起,导致暴力性犯罪案件攀升,其行为具有明显的组织性、暴力性、胁迫性特征。该组织索债手段残忍,不计后果,专门网罗一批社会闲杂人员,大多都有纹身、前科。为方便索债,龙某还专门为他们配备了车辆供长期“合作”使用,配合默契,套路娴熟。无休止暴力索债致使众多受害人遭受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严重的身心残害,更有受害人被逼走向盗窃、诈骗等犯罪道路。长期为非作歹,残害百姓,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以龙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案已公开宣判,一审判决龙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虚假诉讼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刑罚,并判处罚金。

瑶海区方某胜等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12月3日上午,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方某胜等1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一审公开宣判,这也是合肥市宣判的主城区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2016年11月,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刑警二队在摸排辖区线索中,从大兴所辖区一起治安案件入手,发现辖区内可能存在以方某胜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刑警二队随即成立了专案组,以恶势力性质对方某胜一伙开展全面侦查,并于2017年5月4日全面收网。

2018年1月16日,两高两部印发《关于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后,瑶海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将当时已经起诉的方某胜一伙的案件重新进行了审查。于2018年6月28日第二次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重新开展了更深层次的调查取证。

警方侦查查明,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方某胜以其注册经营的博爱服务部和方氏殡葬公司为依托,在主要从事殡葬服务业务过程中,为达到称霸一方、行业垄断、攫取高额利润的非法目的,形成了以方某胜为组织者、领导者,高某照、方某翠、张某军为积极参加者,代某军等8人为其他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采取暴力、威胁手段,通过滋扰、纠缠、殴打等犯罪活动打压竞争对手,形成强势地位,谋取非法利益,所获利润部分被用来向组织成员支付报酬及支付犯罪活动相关费用。

为维护组织利益,方某胜组织、领导上述人员,以前期暴力手段形成的强势地位,3次敲诈勒索同业公司共计52万余元;采取霸占太平间、阻挠拉尸体、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打砸值班室等行为,实施寻衅滋事13起;纠集多人故意毁坏他人经营的殡仪店的财物;欺行霸市,聚众殴打他人,干扰、破坏他人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在当地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责任编辑:许大鹏 文章关键词: 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被摧毁 合肥去年124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被摧毁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