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机关)连续三届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5.01.2018  21:41

接中央文明委通知,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复查确认为“全国文明单位”,这是我厅连续三届获得此项荣誉。同时受到表彰的有:行业内新晋的8家全国文明单位和复查确认的9家全国文明单位。截至目前,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共有17家单位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党十八大以来,安徽交通运输行业坚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题,以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不断深化“微笑服务、温馨交通”品牌建设和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全省三分之二以上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荣获省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行业内90%以上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志愿服务队并实现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涌现出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杨苗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劳动模范李祥斌、“感动交通年度人物”王汝新、邹侠等一大批重大典型和“暖冬行动”“马鞍山爱心公益服务站”等一批志省内志愿服务知名品牌,建成了“沈训龙、张连祥”等一批劳模创新工作室,树立了交通好形象、传递了行业正能量,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滋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