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路怒男”超车不成下车打人 因故意伤害领刑10个月

18.05.2015  16:59

安全文明驾驶是每个驾驶员必须遵循的义务,可现实当中,却总有个别“路怒族”强行超车,横冲直撞。近日,凤阳县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超车不成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

2014年4月的一天晚上,齐某驾驶 汽车 行驶在凤阳县城大街上,因自己的车速较快,想要超越前车。由于前车占道,齐某数次鸣笛想要超车,对方却并未让道,几次尝试超车未果后,齐某不禁怒火中烧。之后,在一处车辆较少的地方齐某超越前车后停下,并将对方车辆拦下。齐某和前车驾驶员范某因此发生争执,二人很快发生厮打,打斗中,齐某将范某头面部等处打伤。经鉴定,范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

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齐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原标题:凤阳男子超车不成下车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