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 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17.11.2017  19:07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1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依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按照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统考成绩相同的,一并参加专业测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

11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1.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合肥市潜山北路432号安港徽苑大酒店10楼,长江西路与潜山路交口三十四中向北200米左右)。

2.乘车路线:3、快4、22、48、124、232路公交到34中下。

3.联系电话:0551-65632300,联系人:王艳梅。

(四)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1份。其中: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表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表等材料。

(3)属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统考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递补时间截止到12月1日。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我站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568岗位采取专业笔试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3000569岗位采取技能操作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笔试与技能操作时间均为18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顺序于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上午9:00-12:00;面试时间:2017年12月16日下午13:30。

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具体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结构化面试需要,设立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按文件规定,3000568岗位为1+X考试的岗位,最终成绩按照公共科目成绩占35%,专业科目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30%合成确定。其中,专业测试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5%合成确定。(计算公式:公共科目÷1.2×0.35+专业科目÷1.2×0.35+专业测试成绩×0.3)。

3000569岗位为非1+X且专业测试采取两种以上考试方式的岗位。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65%合成确定。其中,专业测试成绩按技能操作成绩占65%,面试成绩占35%合成确定。(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35+专业测试成绩×0.6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粮食政务网(www.anhls.gov.cn)、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www.ahlyzj.gov.cn)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数,须达到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3000568岗位依次以专业笔试、面试、面试第一评分要素得分高者优先,300569岗位以技能操作得分高者优先)。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要求,全面考察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拟聘人员,在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我省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由我站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粮食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632300

监督电话:0551-62870593

0551-62870561

 

附件:2017年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017年安徽省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测站公开招聘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专业

聘用人数

准考证号

统考笔试成绩

专业技术

3000568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研究生: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

1

302010901015

85.4 

302010901016

79.6 

302010901009

79.4 

302010901012

78.6 

302010901004

77.6 

3000569

微生物学

1

302000719121

90.0 

302000719116

87.0 

302000719122

87.0 

302000719115

82.5 

302000719123

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