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局主要负责人就贯彻执行统计法实施条例发表署名文章

04.08.2017  02:52

7月29日,宣城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汪东来在《宣城日报》发表题为《贯彻执行统计法实施条例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署名文章,对贯彻执行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做好统计法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首次明确相关单位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政府统计活动进行了具体规范,明确保护调查对象的应有权益,明确了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强化了政府和监察部门的统计监督责任,要求对统计违法行为严肃追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将从制度上大大推进政府统计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使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迈上新台阶。

二要大力营造学习《条例》的浓厚氛围。要将《条例》的学习与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相结合,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将学习宣传渗透到日常工作中每一个环节,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要把《条例》的学习培训列入各类专业统计培训会议的内容,作为新进统计系统人员业务培训的必修课。要注重实际效果,充分利用新媒体优势,增强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营造学习宣传《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要扎实做好贯彻《条例》的各项工作。要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双重领导的统计管理体制,重视加强基层统计机构、人员建设,以适应新形势下统计工作需要。要进一步提升乡镇、部门、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水平,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要着力加强各级统计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建设,努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健全统计法制机构,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干预统计调查、拒不履行调查义务、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全面、客观、准确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