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安徽厅月内清理权力事项1/3以上

15.05.2014  19:05
          信息来源:2014年5月7日中国国土资源报第1版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 通讯员 夏茂林)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就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工作发出通知,要求厅机关立即启动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工作,各处室一个月内要完成自查,部门权力在现有基础上清理1/3以上 ,确保“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通知指出,此次清理的职权主要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政行为。清理工作由厅主要领导负责推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业务处室按照“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分头清理。
          通知明确了三方面具体任务:一是对处室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查找是否有未进厅行政职权目录的漏项,及时补入;二是对行政职权流程进行审查,予以完善优化;三是对与省直其他部门交叉、管理分散的行政权力事项,说明涉及部门、交叉分散情况及原因,提出归并整合意见,并对政府承担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规范意见,以及对需国家层面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提出调整建议。
          通知要求,相关处室自查结束后,要突出问题导向,在自我削权、简政放权方面拿出实际行动;深入研究省级国土资源管理有关职权的取消、冻结、下放工作,精简1/3以上的部门权力事项;深入研究政府与市场、社会,省与市县、部门与部门、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厘清权力边界,明确权力责任,强化制约监督,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