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担任合肥一中法治副校长

13.12.2018  03:40

人民网合肥12月12日电(韩震震)12月12日下午,安徽省合肥市第一中学聘任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担任该校法治副校长。拿到聘任证书后,薛江武给现场近500名学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12月12日下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来到合肥一中,参观了合肥一中校史馆,并在该校举办的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暨法治教育讲座上,从合肥一中校长封安保手中接过了聘任证书,成为合肥一中法治副校长。随后,一位学生代表为薛江武佩戴了校徽。薛江武也为学生代表赠送了法治教育系列图书。

“合肥一中历史悠久,有100多年的校史,培育出很多杰出人才。能在这里就读,是每位同学的幸运和幸福。合肥一中的校训‘怀天下抱负,做未来主人’,这十个字完全由学生提出,还是很少见的,也让大家看到了同学们的心胸和视野。”在法治教育讲座上,薛江武的开场白迎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

这是薛江武第一次给中学生讲课,为了让同学们感兴趣、能听懂、易接受,她将法律知识和热点案例相结合,从树牢法律意识、知晓法律边界、寻求法律保护三个方面,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精彩的法治教育课。

“法律意识就是规则意识,规则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家规家教、校规校纪、乡规村约、职业操守,这些都是规则。而在所有的规则里面,法律是底线,底线就是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薛江武说,规则和法律都有约束力,不同的是,法律面对的是所有人,而且是最清楚的行为规则。

为什么法律是最清楚的行为规则?为了让同学们明白,薛江武以安徽对盗窃的量刑标准为例,介绍了盗窃犯罪的立案条件,以及数额较小、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不同情况的量刑标准。

在讲到知晓法律边界时,薛江武说,做一个让人尊重的人,就必须做一个遵守规则的人。要做到心中有法,就要知道行为规范的底线。

“14周岁以下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受到的教育还比较低。但14周岁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需要对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8种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这时的人,对于这8种行为该不该做,已经具备了判断能力。已满16周岁,犯罪的话就应当负刑事责任。”薛江武说。

随后,薛江武又通过案件、数据、犯罪特点等,重点从“珍爱友情,杜绝欺凌”“理性上网,循规守矩”“筑牢防线,远离毒品”等方面,讲解了知晓法律边界的重要性。

对于寻求法律保护,薛江武语重心长地跟同学们说,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烦心的事,解决问题是以牙还牙还是寻求法律救济?最好的方法就是遇事找法。

“小事情可以找老师,但大事情,就要寻求法律救济。”为了让大家明白寻求法律保护的重要性,薛江武又通过案例给同学们分析了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区别,并介绍了刑事诉讼程序。

1个多小时的法治教育课,同学们听得很认真,很多人都拿笔记本详细记录,听到精彩处,还会给这位新任法治副校长以热烈掌声。

“讲得非常好!以前也上过法治教育课,但这次课很生动,讲得也很清楚,让我明白了什么叫法律意识,也明白了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以及什么情况下该寻求法律保护。”合肥一中高一5班学生袁奇接受人民网安徽频道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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