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知名律师260万元“好处费”打点官员 获刑11年

14.01.2015  12:22

花百万打点关系

江业胜,安徽润天律师事务所原主任,在合肥律师界很有名。但在他光鲜的背后,却暗藏着污垢。

2008年至2011年,江业胜代理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及其下属的多起诉讼案件,共收取170余万元的诉讼代理费用。为了能够将关系维持下去,在此期间,江业胜向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分管法律事务的原副局长丁宝军行贿。

法院审理查明,在短短4年之间,江业胜向丁宝军行贿的财物共计260万元。“行贿犯罪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在江业胜的判决书中,法官如此表述。

曾贿赂法院领导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行贿官员,江业胜还将行贿的目标锁定在法官身上。

比如合肥市某法院的办公室主任关某就被他“拖下水”。据了解,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江业胜为感谢关某帮他介绍担任法律顾问、代理案件,并帮他协调关系,多次向关某行贿,涉案金额共计5.9万元。

而在案发后,江业胜还主动检举称,合肥另一家法院的法官汪某曾向他索贿1万元。

终审获刑十一年

据了解,在一审、二审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江业胜皆拒不悔罪。去年10月,合肥市巢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江业胜有期徒刑十一年。宣判后,江业胜认为自己没有行贿,一审判决不当,向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江业胜案发后向司法机关检举,后经查举报属实,有立功表现。然而,法院审理后认为,江业胜行贿罪行严重,依法不能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合肥中院驳回了江业胜的所有上诉请求,认为其构成行贿罪,维持一审判决。 本报星级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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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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