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首次开启非现场“刷脸”处理模式

10.08.2017  16:31
         针对交警系统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出的社会人员违法买分卖分行为猖獗,部分驾驶员“本本族”卖分后矢口否认,从而导致公安机关取证难、处理难,社会上对买分卖分行为反响强烈等交通违法处理“热点”问题。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鸠江大队结合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积极探索管理新方法,于8月7日起,在全市首次开启非现场交通违法“刷脸”处理模式。
  “刷脸”怎么个刷法呢?
  据交警部门介绍,通过科技含量较高的“三合一”精拍仪系统功能,对前来处理交通违法当事人的二代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及本人现场照片进行读取比对,确认一致后才可以处理交通违法,切实从源头上解决了本人到场和单人多证办理现象,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买卖分、代扣分等违规现象发生。
  “由于电子监控交通违法处理流程发生了相应变化,当事人应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按照工作流程,依次等候处理。”该大队综合中队长巫凌说,在拍摄现场人像照片时,当事人应按照拍摄要求,主动配合调整姿态,以确保拍摄质量。
  在网上,有少数市民认为交通违法了,可委托他人去平台代为处理,其实这是不行的。不论旧规还是新规,都需要违法者本人当面接受处罚。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时,都会对违法者信息进行核对。
  系统新功能启用后,对前来处理交通违法的当事人做到信息采集一个不漏,由于系统在进行信息采集的同时,记录下了当事人的身份信息、车辆信息、驾驶证信息、当事人头像等影像资料,有效遏制和打击了“买分卖分”违法行为,铲除非法中介违法违规处理交通违法业务“产业链”,净化执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原来窗口存在的“顶包”扣分、“买分卖分”等涉嫌“黄牛”的问题彻底杜绝。
  另外,该系统还具备三大自动提醒功能,即对前来处理违章当事人的驾驶证满12分予以扣证提醒,对同一本驾照近期频繁扣分、同一本驾照一年内多次满分学习进行提醒,警示窗口民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陈效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