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院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举行合作签约仪式

11.09.2017  16:26
 

  安徽法院网讯  9月7日上午,芜湖中院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在芜湖中院第十六法庭(示范庭)暨安徽师范大学教学法庭举行合作签约仪式。芜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出席仪式并讲话,安徽师范大学党委书记顾家山、安徽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朱家存等出席了仪式。

  胡敏指出,芜湖中院全体干警在“秉公持正、尚法守廉、尽责担当”的天平精神指引下,坚持“又好又快又廉”执法办案工作导向。芜湖法院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也一直在加强合作,法学院参与的对经开区法院司法公信力开展第三方评价工作,切实推动了芜湖法院的司法改革进程,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坚为此专门批示,认为这是“认真践行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理念的新实践”。

  胡敏强调,芜湖中院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合作,不仅能促进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结合,而且能实现法院与高校之间的优势互补和双赢。在继续加强芜湖中院第十六法庭(示范庭)暨安徽师范大学教学法庭建设的同时,对于法学院学生实习工作,芜湖中院也会大力支持,利用法院优质审判资源搭建平台,让广大学子能更快地提高实践能力和业务水平。

  仪式上,胡敏被聘任为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丁必勇等5名审判实务专家被聘任为法律硕士合作导师。

  近年来,芜湖中院与安徽师范大学等高校开展密切合作,院校共建,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在法治建设上共同发力,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在司法改革进入攻坚期的大背景下,加强院校合作,将极大地促进法学教育与审判实践的共同发展,为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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