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橡皮擦”牵出作弊大案

18.12.2017  17:33
  看上去非常普通的橡皮、签字笔、计算器等文具,内部却装有接收器和显示器,用于考试作弊。近日,安徽省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民警顺藤摸瓜,捣毁一个特大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多为教育机构负责人,涉及江苏、安徽、山东多家教育培训机构。目前,警方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作案电子设备百余件。
  “橡皮擦”内有乾坤
  11月18日,2017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如期举行。当天上午,山南新区分局淮河路派出所民警在淮师附小考点巡考。当考试快结束时,巡考民警发现一名女生频频盯着一块“橡皮擦”看,形迹可疑。
  民警上前仔细端详一番,这块“橡皮擦”竟内有乾坤——这是一个伪装的塑料盒,底部装有一块显示屏。
  该考生步某是江苏省镇江市某药房的员工。步某为什么会不辞辛苦地来到数百里外的淮南市参加考试?这更加深了民警的怀疑。
  面对民警的提问,这名刚满20岁的女子选择沉默不言。最终,步某随身携带的一张淮南某宾馆的房卡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立即赶往该宾馆,将与步某同行、正准备退房的8名人员控制。
  经过侦查,包括步某在内的9人多是镇江市某药房的员工,为首的谢某是药房的负责人。今年6月,谢某在镇江市某教育机构咨询有关执业药师相关资格考试的事情时,负责接待谢某的陈老师称:可以“包过”,但需要6万元的费用。
  正为考试苦恼的谢某觉得自己找到了一条捷径,他立即联系自己的员工和亲属。最终,共有9人与该培训机构签订了协议,并预交了定金。
  “他们没有给我们培训,到了考试前一周才给我们发准考证,让我们到淮南考试。”面对民警的询问时,谢某如此说。
  “包过费”层层转包
  根据谢某等人提供的线索,办案民警火速赶往江苏省镇江市。经过蹲守,民警抓获了与谢某等9人签订协议的教育机构负责人陈某等人。
  “每个人我按5至6万元不等的价格收费,然后把活儿交给南京城区的一家培训机构负责人郭某。”陈某交代。
  郭某按照每人3.5万元的价格向陈某收取费用,郭某又联系了南京溧水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易某。易某则按照每人2.4万元的价格收取费用。随即,易某联系了安徽芜湖的一家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徐某,徐某答应可以帮易某办好此事,以每人2万元的价格向易某收费。
  拿到钱款后,徐某联系了江苏徐州的一家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王某和刘某,王某和刘某按照每人1万元的价格向徐某收费。
  从6万元到1万元,从江苏省到安徽省,谢某等9人的“包过费”经过了6家教育培训机构的层层转包。最终,具体负责作弊事宜的王某和刘某,从山东省临沂市的杜某手中买来作弊器材,为谢某9人提供考试答案。
  在理清这个犯罪团伙的层层关系后,办案民警兵分多路,辗转2000余公里,经过12个不眠不休的日夜,顺利抓获郭某、徐某、易某、杜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经过审讯,10人对11月18日组织或帮助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作弊供认不讳。
  “除了杜某专职提供作弊器材外,其他9人都是正规培训教育机构的负责人。”负责侦办此案的山南新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高坤介绍。
  作弊考生宾馆接受“训练
  看上去非常普通的签字笔,里面却安装了接收器,在千米外能收到发射器发出的信号,然后在屏幕上显示信息。除了在考场上搜查到的“橡皮擦”外,签字笔、计算器、尺子都成了该作弊团伙的“装备”。在王某和刘某的公司内,民警查获各类作案电子器材百余件。
  11月16日,在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前两天,刘某带着另外两人提前来到淮南,为考试作弊做准备。次日,刘某指使他人到山南新区,把装有接收器的“橡皮擦”交给包括谢某9人在内的27名考生。当天晚上,刘某安排专人到谢某等考生所在的宾馆内进行考前“训练”,教会考生使用作弊器材。
  11月18日上午,刘某等人在考场周围,使用无线发射器给考生发送答案。“我当时看到考场旁边有警车,有点害怕。”当得知有多名考生作弊被抓,刘某立即开车逃回江苏徐州。
  据了解,该团伙成员分工明确:有负责招揽考生的,有负责组织联络的,有负责提供作弊器材的,有负责培训考生使用作弊器材的,有负责后勤保障的。
  “我们基本上都是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每月的收入并不低。”面对民警的讯问,刘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在他看来,因为一时财迷心窍而葬送自己的大好前程实在不值得。目前,涉嫌组织作弊及提供作弊器材的10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考试是为了公平竞争,没有捷径可走,众考生用功在平时、诚信考试才是正道。当前,各类国家考试考场纪律严明,并会在考场使用电子屏蔽设备。在该案中,考生步某虽然携带了作弊装备,但因信号屏蔽,根本无法收到答案。
  作弊一旦被抓,不仅影响考生个人前程,更是给自己的人生抹上了难以擦去的污点。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内容,违纪和特别违纪行为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以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破坏考试秩序的,则可能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刑法规定,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报记者郭涛钟仓健通讯员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