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缨枪扎后背”属故意伤害案 警方督促嫌犯自首

13.12.2017  16:42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新安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新安晚报或安徽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12 月10 日,黄山市一年轻男子被人用红缨枪扎入背部,经本报独家报道后,迅速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详细报道请点击 )。昨天,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得知,该案的伤者已无生命危险,警方正在抓紧侦办这起故意伤害案,并督促嫌犯尽快投案自首。

红缨枪扎入后背


12 月11 日晚,黄山市休宁县警方发布“关于‘12·8’故意伤害案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12 月8 日23时许,该县警方接到屯溪警方通报称,“有一男子被红缨枪自背部扎入,目前正在黄山市人民医院抢救处理。”接报后,该县警方迅速组织侦查,确定该警情系发生在休宁县万安镇南潜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随即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目前,伤者经转送杭州医疗机构救治后已无生命危险。休宁警方同时督促相关涉案嫌疑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记者 吴永泉

责任编辑:陶娜 文章关键词: 红缨枪 扎后背 督促嫌犯自首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