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大通区两办印发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实施方案

27.11.2017  16:54

近日,淮南市大通区委办公室、大通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方案》(大办发〔2017〕53号)。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目标、重点措施、组织保障3个部分,从8个方面提出了16项重点措施,涵盖机构建设、责任追究、统计执法、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力量等,在扎实调研及充分磋商基础上,经区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研究讨论通过,将改革任务分解到组织、人社、监察、司法、编办、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国税、地税、统计等11个部门加以落实。

实施方案》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明确要求遵循统计工作规律,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全面提升统计运行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

实施方案》强调,要高度重视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工作,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完善干部考核机制;将《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纳入全区普法规划、计划宣传内容;加强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机制建设,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充实统计工作力量;全面落实省政府出台的统计工作“三个规范”,加强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和监督能力建设,提升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