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粮食简报2018年第3期 下载

23.03.2018  17:01

编者按:建立粮食库长制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论述的创新举措,是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石,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打造现代化、规范化、信息化、生态化、法治化“江淮粮库”的关键路径。3月初,省粮食局决定在全省粮食行业建立实施库长制,并出台《关于建立粮食库长制实施意见》,各地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压实责任,细化实施方案,确保全省库长制顺利实施。目前,省局所属2个库、16个市属库和省粮食集团新桥粮油储备库库长制正式挂牌。黄山市、马鞍山、淮北、合肥、六安、滁州、芜湖、淮南、宿州市等市行动迅速,措施得力,出台库长制实施方案。我们将陆续摘编有关市做法供学习借鉴。

黄山市粮食局认真部署实施粮食“库长制”

日前,黄山市粮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全市粮食系统建立粮食“库长制”。一是制定《建立粮食库长制实施方案》。明确推进时间节点,3月上旬在市粮食储备库粮先行启动,4月底前在7个国家和省级粮食储备库推开,6月底前在所有粮食收储库点全面实施,构建市、区县两级库长制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库长制”工作领导。主要负责人任总库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总库长,储备负责人任库长。要求全市粮食部门把建立库长制作为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粮食库长制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责任监督。建立库长联席会议制度,监督考核各级“库长制”履职情况。通过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库长名单、职责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共筑粮食安全保障网。

马鞍山市召开粮食“库长制”第一次联席会议

3月14日,马鞍山市粮食“库长制”第一次联席会议在马鞍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当涂储备库召开。全市市县级总库长、副总库长、库长和市属粮食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市粮食局关于建立粮食“库长制”相关文件精神,阐述了建立粮食“库长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市级总库长、市粮食局局长余道文对进一步推进全市粮食“库长制”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扎实做好粮食“库长制”管理体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省、市粮食“库长制”实施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挂牌公告等工作。二是重点抓好“两个安全”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制,切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

淮北市粮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粮食库长制

3月9日,淮北市粮食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实施粮食库长制。会议决定由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鲁孝诗担任淮北市市级总库长并建立库长制办公室和库长联席会议制度。会议要求充分发挥“库长制”作用,层层压实“两个安全”责任,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局的监管能力,构建有力有效的监管模式,切实把“库长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粮食“库长制”管理体系,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全市粮食仓储管理上水平向更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