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粮食局开展库存消化试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工作

13.03.2018  14:31

为强化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压实监管责任,根据省粮食局《安徽省库存消化试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暂行规定》,3月9日,长丰县粮食局开展了粮食库存消化试点政策性粮食出库检查工作。要求相关企业按照购销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交货时间组织出库,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粮食按时出库。对存储库点必须在粮食出库过磅时拍照记录,所拍照片应清楚记录承运车辆号牌信息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库存消化试点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工作全程留痕。  (刘殿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