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粮食局与南京市粮食局建立毗邻地区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工作协作机制

17.11.2017  19:08

为认真贯彻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毗邻地区粮食市场监管协作,共同维护边界地区粮食市场流通秩序稳定,11月14日,马鞍山市粮食局与南京市粮食局共同召开毗邻地区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工作协调会。会议签订了《南京市粮食局、马鞍山市粮食局粮食流通联合行政执法协议》,建立了两地毗邻地区粮食流通联合执法工作协作机制,一是明确联合执法组织领导。实行轮值制,由协作双方分管领导轮流担任主席,定期召开联合协作会议,沟通交流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做法和经验,研究联合执法工作事项。二是加强信息交流。及时通报辖区内粮食流通监管情况、涉粮违法案件查处和涉粮企业信用评价等情况,实现资源共享,提高监管实效。三是建立跨区域涉粮案件查办协作机制。明确跨区域涉粮案件查办过程中的线索移交、协作配合、执法文书送达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