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9种大病贫困患者获专项救治

20.02.2017  18:34

  省卫计委近日出台《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食管癌等9种大病开展专项救治。

  ◎3年内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9种大病开展专项救治

  ◎为救助对象开通绿色通道,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为切实减轻农村贫困大病患者的病痛疾苦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省卫计委近日出台《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实施方案》,将利用3年时间,集中对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食管癌等9种大病开展专项救治,最大程度减轻农村贫困患者的实际自付费用。

  实施专项救治的这9种大病分别是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救助对象为全省“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以及经省民政厅核实核准的全省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根据要求,专项救治将本着“就近便民、安全有效、分类救治、全程覆盖”的原则进行,县卫计部门按照“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组织医疗机构核实核准本辖区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逐人建立大病专项救治台账并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追踪管理;各定点医院制定诊疗方案,并为救助对象开通就医绿色通道。

  实施中,将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等制度的衔接保障作用,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的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管理,病种付费定额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原则上同一病种市级医疗机构按照省级医疗机构的90%左右确定定额标准,县级医疗机构按照市级医疗机构的90%左右确定定额标准。贫困大病患者在定点医院就医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交纳个人自付费用。